私隱條例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依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中國銀盛金融信貸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現通知貴客戶以下細則︰-

1.客戶在開立或延續信貸戶口、建立或延續信貸或分期貸款或要求本公司提供其他財務服務時 (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私人貸款、循環貸款、樓宇按揭及樓宇估價服務等),需要不時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以作處理及審批該項申請。

2. 若客戶未能向本公司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開立或延續信貸戶口或建立或延續信貸或分期貸款或提供其他財務服務。

3. 客戶與本公司在延續正常業務運作中,例如,當客戶在一般情況下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與本公司溝通時,本公司亦會收集客戶的資料,當中可能以文書形式或電話錄音或網上系統收集。

4.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用於下列用途︰

i. 處理信貸及/或其他財務服務申請;
ii. 提供服務和信貸便利給客戶之日常運作;
iii. 在客戶申請信貸時進行的信貸調查,及每年進行一次或以上的定期或特別審查,及由本公司進行核對程式(根據條例之定義);
iv. 編制及維持本公司的信貸評分模式;
v. 協助其他放債人及/或財務機構作信用檢查及追討債務;
vi. 確保客戶信用維持良好;
vii. 設計提供客戶使用的金融服務或有關產品;
viii. 為本公司或特選公司推廣財務服務及產品;
ix. 計算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債務;
x.  進行保險索賠或分析;
xi. 為營運需要而進行之公司信貸評估或資料分析;
xii. 向客戶及為客戶之貸款提供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以維持當時人之信貸檔案以作本公司現在或將來之參考(不論當時人與本公司存在關係與否) ;
xiii. 維持客戶之信貸檔案以作本公司現在或將來之參考(不論客戶與本公司存在關係與否);
xiv. 根據本公司須遵守的任何適用法例、規則、法院指令的要求,或預期本公司應遵從的監管機構的指引,向監管機構、警方或法院作出所需披露;
xv. 使本公司的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本公司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意圖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及
xvi.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5. 本公司可不時查閱客戶存放於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之個人及賬戶資料或記錄以就本公司給予客戶之信貸服務作出以下檢討:

i. 增加信貸金額;
ii. 削減信貸(包括取消信貸或減低信貸金額);
iii. 提供客戶進行或實施貸務重組安排。

6. 本公司會對其持有的客戶資料保密,但本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下述各方(不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外)作第(4) 段列出的用途︰

i. 向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支付、債務追收或證券結算、資料處理或其他與其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
ii. 曾向本公司明文或指示承諾將有關資料保密的任何其他人士(包括本公司之集團公司);
iii. 付款銀行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的副本(而其中可能載有關於收款人的資料);
iv.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而在客戶欠賬時,則可將該等資料提供給收數公司;
v. 本公司根據對本公司具有約束力的任何法例、規則、法院指令或預期其應遵從的監管機構的指引,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vi. 本公司的任何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就本公司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vii. 本公司或本公司選定的其他公司,目的是為提供本公司相對其客戶有興趣的服務。

7. (i) 就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於2011年4月1日當日或以後申請的按揭有關的資料,本行可能會把下列與資料當事人有關的資料(包括不時 更新任何下列資料的資料)以本行及/或代理人的名義提供、轉移或披露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

(a) 全名;
(b) 就每宗按揭的身份(即作為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及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
(c)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d) 出生日期;
(e) 通訊地址;
(f)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口號碼;
(g) 就每宗按揭的信貸融通種類;
(h)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口狀況(如有效、已結束、已撇賬(因破產令導致除外)、因破產令導致已撇賬);及
(i)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口結束日期(如適用)。

(ii)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將使用上述由本行提供、轉移或披露的資料統計資料當事人(分別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份,及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不時於香港信貸提供者間持有的按揭宗數,並存於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內供信貸提供者共用(須受根據條例核准及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所限)。

(iii) 本行可於以下期間不時查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持有的按揭宗數:

(a) 考慮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提交的按揭貸款申請;
(b) 檢討出現拖欠還款超過60日的欠賬的任何已向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提供或擬提供的信貸融通(包括按揭貸款),以便本行就該信貸融通制訂任何債務重組、重新安排或其他還款條件修訂;
(c) 當本行與資料當事人因資料當事人就信貸融通拖欠還款而已制訂任何債務重組、重新安排或其他還款條件修訂時,檢討任何已向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提供或擬提供的信貸融通(包括按揭貸款),以便推行上述債務重組安排;及/或
(d) 檢討任何已向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提供或擬提供的信貸融通(包括按揭貸款),以便制訂由資料當事人提出的任何債務重組、重新安排或其他還款條件修訂。

(iv) 本行可於以下期間(於2013年3月31日之後)不時查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持有的按揭宗數:

(a) 檢討及續批向資料當事人(以任何身份) 提供或擬提供的按揭貸款;及/或
(b) 考慮資料當事人(除了按揭人,以任何身份) 提出的信貸融通(不包括按揭貸款)申請,及/或檢討或續批已向資料當事人(除了按揭人,以任何身份) 提供或擬提供的任何融通(不包括按揭貸款),前提是在上述任一情形下,該等信貸融通的額度不少於由一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不時指定或決定的水平或機制釐定的水平。

8. 本公司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因此,請注意以下:

i. 本公司持有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投資組合信息、交易模式及行徑、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不時被本公司用於直接促銷;

ii. 以下服務類別可作推廣:

(a) 財務、保險、信用卡、證券、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授信;
(b) 獎賞、年資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c) 本公司的聯名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和產品(有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及
(d)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的目的之捐款及資助;

iii. 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可由本公司及/或下述人士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資助)募捐:

(a) 本集團之任何成員;
(b)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c) 第三方獎賞、年資獎勵、聯名合作及優惠計劃供應商;
(d) 本公司及本集團之聯名合作夥伴(有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及
(e)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

iv     除本公司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外,本公司同時擬提供列明於上述第(1) 段之資料至上述第(3) 段的所有或其中任何人士,該等人士藉以用於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並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其中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

除非我們已經收到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若資料當事人不願意本公司使用或提供其資料予其他人士,藉以用於以上所述之直接促銷,資料當事人可通知本公司以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9.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核准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個人有權:

i.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ii. 要求本公司改正有關其不準確的資料;
iii. 查明本公司對於資料的政策及實務和獲知會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類別;
iv. 查詢並獲回覆,本公司例行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數公司披露的個人資料類別,及獲本公司提供進一步資料,以客戶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數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要求;及
v. 於悉數清償欠款而結束賬戶時,指示本公司要求該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從資料庫刪除本公司曾經提供的賬戶資料,惟是項指示須於結束賬戶後5年內發出,而該賬戶在緊接結束之前5年內,並無拖欠超過60天的記錄。假如該賬戶有拖欠超過60天的記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以保留有關記錄,直至欠款悉數清償之日起計滿5年為止,或本公司接獲的解除破產令生效日期起計滿5年為止,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10. 如出現關於戶口的拖欠還款情況,除非拖欠金額在自出現拖欠之日起計60天屆滿前被悉數清還或撇賬(因破產令悉數清還或撇賬者除外),否則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保留該戶口還款資料(定義見上文第(h)(v)段),直至自欠款悉數清還之日起計滿五年為止。

11. 如客戶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其戶口中的任何金額被撇賬,則不論其戶口還款資料(定義見上文第(h)(v)段)是否顯示有拖欠還款超過60天的記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均可保留該戶口還款資料,直至自欠款悉數清還之日起計滿五年為止,或自客戶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產令之日計滿五年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12. 根據條例的條款,本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13.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障主任

中國銀盛金融信貸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上環德輔道西9號6樓全層
電話號碼: 852 – 2111 3628; 傳真號碼: 852 – 2541 2328

14. 本公司在批核信貸申請或將來貸款戶口覆閱時,可能參考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有關客戶的信貸報告。假如客戶有意索取有關報告,可直接聯絡有關信貸資料機構,其聯絡資料如下:

環聯資訊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9號港威大廈第6座1006室
電話:2577 1816; 傳真:2578 4425

15. 本聲明不會限制客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16. 本文義如有歧異,以英文本為準。